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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1 | 发布人:admin | 字体: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

电   话   通   知   稿

〔2019〕第3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区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

近期,国内发生了多起社会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暴露出部分地区安全防范措施不得力、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迅速部署,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

全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和动向,逐一排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解决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等问题,有效稳控当前安全生产形势。

二、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整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全市各地各部门要推动关口前移,不断提高事故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化工(危化品)领域,要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开展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凡构成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立案查处,对整改无望的责令限期关停,对列入化工行业“四个一批”关停计划的立即关停到位。

工矿商贸领域,要重点对冶金煤气及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等企业,集中开展以防机械伤害、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等为抓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

建筑施工领域,要进一步强化现场施工方案管理,整治高处施工平台、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加大对非法施工、非法建设、违章搭建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道路交通领域,要重点排查大中型客运汽车、公交车、旅游车、厂包车、接送学生车辆、危化品车辆,整治非法从事客运包车、旅游包车、厂包车、校车运营和危化品运输,以及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加大对公共交通参营企业的执法检查。

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大频次对商场、车站、医院、公墓、学校、餐饮娱乐场所、人口居住密集区等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重点场所电气线路老化、超容量及乱堆乱放易燃物的现象全面排查整改。

特种设备领域,要重点针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组织开展检查,加大对违规使用特种设备行为的执法整治力度。

燃气领域,要重点排查燃气管道设施、液化气储罐厂、供应站点、加气站、餐饮场所、民用燃气等环节和领域的安全隐患。

旅游景点要加强对旅游项目安全管理、大型游乐设施、旅游交通工具等高风险环节的隐患排查,对各类庆祝、游乐等大型活动,一律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加强风险评估,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其他各领域也要结合各自特点,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强化监管执法,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完善预案,有效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

全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安全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一旦发生突发事故,教育、公安、住建、交通、卫健、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密切联系、共享信息、协调联动,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要按照重要紧急信息报告工作的规定,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狠抓当前、迅速行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负总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落实,分管负责同志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亲自带队参加分管领域的大检查、大排查。对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执行不到位的地区和部门,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地各部门(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迅速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在本月底前将大检查大整治情况报送市应急管理局。由市应急管理局及时汇总报送内容,经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后通报各地各部门。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