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要点
招标人在对项目理解不深入,招标方案编制质量不高的情况下,往往会提出以往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并赋予一定的分数。潜在投标人逐一对评标规则进行响应,确保多得分或少丢分。在这样的场景下,个别业绩不突出或无业绩的潜在投标人可能会利用信息不对称或评审管理漏洞,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
某项目招标控制价1700万元,A公司以1567.97万元报价,商务35.34分,技术49.90分,合计85.24分排名第一;B公司以1451.34万元报价,商务39.40分,技术45.34分,合计84.74分排名第二。
总分相差0.5分,若评标过程存在瑕疵可能会影响中标结果。
二、审计疑点
疑点1:合同号与合同条款里的资金来源异常一致。A公司合同编号“XXX字2014-29”与合同条款3.4批准文号“XXX字2014-29”异常一致引起审计人员的怀疑。
疑点2:发包人电话经查证为发包人资产中心的电话,该部门没有发包项目的职责且从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
疑点3:主干网与支线网的工程量居然接近1:1。为了节约投资,主干网与支线网的工作量一般远小于1:1。
疑点4:合同虽然显示骑缝盖章但合同仅第一页和最后一页有盖章印记,合同正文其他页码无骑缝盖章印记。
疑点5:发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显示的是手签而非印章。领导一般授权加盖“XXX印”而不是每份合同均手签。
三、分析思考
以上5点异常现象均不能直接证明A公司提供的业绩合同为虚假合同。假设A公司提供了虚假合同,最直接的证明是发包人的合同专用章是伪造的。
审计人员仔细查验合同专用章发现新的疑点:合同专用章下方的二级单位名称括号是全角括号,而常见的公章里括号是半角括号。
四、查证结果
基于以上假设,审计人员通过函证获得了发包人真正的合同专用章印记,通过对比印证了之前的怀疑:真正的合同专用章使用的是半角括号,而伪造的合同专用章是全角括号;因全角括号和半角括号占位不同导致括号下角对应的合同专用章编号数字不一致。即潜在投标人伪造发包人合同专用章,提供了虚假的业绩证明材料骗取中标。
五、审计处理
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文件有关约定、市场管理办法等,中标人A公司10万元投标保证金沉没不予退还,处以中标金额1%约15.7万元的经济处罚,列为市场异常单位。
来源:审计工作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