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港航集团制定出台《境外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成为苏州首家建立境外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的市属国企。此举是企业加强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提升港航集团国际化经营水平的关键一步,也为全市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管理提供了示范样本。
为响应国家和地方关于加强境外投资监管、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要求,港航集团从规范项目管理、完善评价体系出发,制定了该《办法》,其核心目标在于通过全面、系统、科学的后评价,总结境外投资项目的经验,为后续境外投资决策提供依据,从而提升企业境外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办法》共六章二十条,对境外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规范。内容涵盖总则、职责分工、后评价范围及内容、后评价程序、后评价成果运用以及附则,不仅明确了组织管理体系,规范了工作程序与要求,还确定了评价内容与方法,并强化了结果应用。
该制度的建立,将助力港航集团深入了解境外投资项目实施效果,及时发现问题,有效防范境外投资风险,推动境外投资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市属国企中的先行者,港航集团此次创新实践,将为其他企业提供宝贵经验,带动全市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报送:稽核审计部 龚薇